公 告 由我司承建的XXX区
公 告
由我司承建的XXX区XXX华西侧道路工程现已完工,请各位还未与我司对民工工资、材料款、机械款没有核对完毕的权利人在知晓本公告后十五日内与我司工程部联系,并带齐相关原始依据资料到XXX路1XXX大厦24楼登记备案,以便完清相关手续及核实各款项,逾期责任自负。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18523077029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由我司承建的XXX区XXX华西侧道路工程现已完工,请各位还未与我司对民工工资、材料款、机械款没有核对完毕的权利人在知晓本公告后十五日内与我司工程部联系,并带齐相关原始依据资料到XXX路1XXX大厦24楼登记备案,以便完清相关手续及核实各款项,逾期责任自负。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18523077029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